谁应该拥有你所有的数据,Google,亚马逊还是Facebook?
最近,Facebook提出了“无缝分享”理念,亚马逊发布了全新的设备Kindle Fire,大家都在热烈地讨论两大重要事件将使未来的互联网走向何方。但我则在思考一个更微观的问题——谁应该拥有你所有的数据,谁更值得信赖。这个答案也许是Google,亚马逊或许是Facebook,微软和苹果也可以成为你的备选。以Google,亚马逊和Facebook为例,我认为三者都不是最佳的选择。 最理想的情况是,我使用亚马逊的推荐引擎寻找喜爱的商品,享受“透明性”良好的Google云端服务与ID管理工具的同时,还能在Facebook找到有趣的内容。然而,我们不得不面对下面的事实:Facebook的隐私控制问题始终令人不安,Google API的文档也不够完美,亚马逊散射式的内容管理也不让我满意。 实际情况是,我们的个人互联网数据很难实现完全的个人拥有。我们的数据分散在广阔互联网的各类型服务和平台上。Facebook记录了你的个人社交圈,Google保存了你的搜索记录,亚马逊中存储了你的购物历史。既然不能实现完全的个人数据拥有,那就要考虑谁应该拥有你的数据。JavaScript发明人Brenden Eich接任Mozilla新CEO,首席nerd转任首席公仆
致力于支持Mozilla开源项目的Mozilla基金会宣布任命前CTO Brenden Eich为新CEO,并在接下来由他全面领导Firefox浏览器和Firefox OS等项目。 对于熟知Mozilla的人来说,Brenden的名字并不陌生,这位同志自从1995年入职网景以来就几乎一直与该项目为伴。事实上,“Mozilla”是网景著名的NetscapeNavigator浏览器(简称“NN”)1.0版的内部开发代号。该版本推出以后,NN的市场占有率一度高达90%,有那么一段时间强力挑战着微软。在网景因为微软的竞争逐渐陷入颓势的1998年,该公司成立了Mozilla组织独立领导Mozilla系列产品的开发,Brenden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到了2003年,当时网景的母公司AOL决定解散网景并终止旗下产品开发,于是Brenden作为创始成员协助成立了Mozilla基金会以保证Mozilla项目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