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情背上巨额贷款,AB贷吃掉那个热心人

IT时报·2026年04月08日 17:57
AB贷套路调查

“小莉姐,求求你了,你只要和我一起去贷款公司签一下字就好,拿到钱后也会分你一些帮忙钱。”时隔近一年,回想起朋友的这个请求,沪漂族小莉(化名)仍觉心有余悸。

当时,她的一位朋友因家人住院急需一笔医药费,准备找贷款公司周转20万元,不料对方表示他的征信不达标,而且也没有上海社保和公积金,无法贷款,但如果找到一名在本地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朋友帮忙,只需“过一下银行卡账户”或者“签一下字就好”。于是,这名朋友多次联系小莉,心急如焚地说出自己的诉求。

“不敢想象,如果去了现场会有什么后果?这20万元会不会成为我的债务?”小莉本想去一趟,但经朋友提醒并在网上查询后才知道,原来这种贷款模式就是业内俗称的AB贷,也称套路贷、人情世故贷。

无论是在黑猫投诉,还是多个社交平台上,控诉“AB贷陷阱”的受害者不计其数。

《IT时报》记者调查发现,助贷公司专盯“征信花”(征信不良的通俗说法)、急用钱的人(A),利用他们的焦急和信息偏差诱导其寻找征信良好的亲友(B)贷款,并刻意隐瞒B会成为实际主贷人,全程用模糊话术降低其警惕性。更有甚者,注册无金融资质的助贷公司,赚取高额手续费后注销跑路……

谁在布局?谁在获利?

围猎:熟人入局

“我真的太愁了!”自从2025年12月上旬那笔近40万元的贷款到账后,张强(化名)就时常失眠,觉得自己像一根被拉到极限的橡皮筋,不知哪天就会断。

一切的开端,来自一位认识多年朋友的请求。当时,同村的一个朋友找到了张强,语气恳切地说自己急需用钱,可因为征信“花”了,没法自己去银行贷款,求他帮忙“过一下银行卡”,其他都不用他管。念在同乡情谊,张强没多想便答应了下来。

在一个贷款中介的带领下,两人去了一家名为苏州融瑞盈信息科技的公司(以下简称融瑞盈)。

他们原本计划只贷16万元,为此融瑞盈收10%的手续费,可真正操作起来,一切都变了味。

“签订贷款合同时,融瑞盈的人未写贷款金额,只催着我和朋友按手印,还说等放款后,按实际到账金额填写就行。”可当贷款到账后,张强却懵了,银行账户里一下进账近40万元,当他对此质疑时,对方却含糊其辞,并继续引导他在合同上补填了实际放款金额。

最终,给这家贷款公司缴纳8万元手续费后,张强留下十几万元提前还了部分贷款,其余款项皆转给了朋友,双方约定5年还清,张强每月需还贷7000多元。

无独有偶,家住上海的刘洋(化名)也经历了一场为期三年的“AB贷”。彼时,他的叔叔想贷款38万元周转,但同样因征信“花”了无法贷款。

“他让我去贷款公司‘溜达’一下,说带个身份证就好,并表示只是想让钱款从我银行卡里过一下。”考虑到是家人,刘洋没多想就答应了,但当他前往贷款公司后,发现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全方位的征信评估,才意识到自己是主贷人。

图源:unsplash

“我当即就想离开,可现场中介对我进行软磨硬泡,说连自己叔叔的忙都不帮,我也不知道怎么就同意了。”如今回忆起来,刘洋很是后悔,每次临近还款日,这位叔叔都要被不断催促和提醒,才会将该还的款项打给他,还完款后,全家便和这位长辈断绝了来往。

迷雾:赚取高额手续费

无论张强还是刘洋,最担心的事就是A消失了,贷款成为自己的全部债务。

2025年,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了一起AB贷款案:张女士和潘某是发小,张女士为潘某贷了50万元。后续,对方以账户被冻结、正在补办银行卡等各种理由,让张女士代为还款,并逐渐失去联络,背负着本不属于自己的巨额贷款,张女士身心俱疲。公安机关经综合分析研判后,认为潘某具有诈骗重大嫌疑

张强也一直惴惴不安:如果朋友渐渐无力支付月供或者突然“消失”,所有的还款压力,最终会落到他一个人身上。每月既要还贷款,还要养家糊口,自己5000元的工资根本不够。

梳理了数位受访者的经历后,记者发现,在AB贷中参与主体一共有四方,分别是资质不够但实际需要用钱的主体A,资质够但被欺骗的B,从中牵线的中介(助贷公司),出借方银行,中介是最关键的一个主体。

张强的贷款中介公司已经跑路了。

当初,融瑞盈的人说过两个月会退一半手续费,可后来他们的联系人把我拉黑了。”1月底,预感不妙的张强和朋友再次来到融瑞盈,可办公室早已人去楼空。

天眼查显示,这家公司成立于2025年6月30日,注册资本为50万元,定位是主要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的企业,并无与金融相关的业务资质。2026年1月23日,公司注销。

图源:天眼查

在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看来,中介故意隐瞒真实贷款金额,并以此为基础收取高额费用,未告知委托人,侵犯了知情权,数额较大可能构成诈骗。同时,该公司无相关金融资质却从事贷款中介业务,收取远超合理范围的手续费,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关于利率及服务费上限的要求;而且,该公司短期成立、快速注销的模式,更是利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逃避法律责任的违法行径。

应当立即报警,以套路贷、合同诈骗为由提交合同、转账、注销证明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付建建议,债权人是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张强作为名义借款人,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合同合法有效,如果要将债务转移给朋友,必须取得放贷金融机构的书面同意。

此外,他建议贷款要选择银行等正规机构,看清合同的金额、利率、费用、期限后再签字,保留全部聊天、录音、转账凭证。一旦陷入陷阱,立即停止转账、固定证据,并第一时间报警。

调查:中介的新包装话术

“AB贷是违法的,但我们可以做成合规的形式。”自称月收入最高可达30万元的贷款中介李明(化名)如是说。《IT时报》记者以急用钱但征信“花”了为由向他咨询,他多次表示:“有产品可以做,具体可以到线下了解。”

李明向记者鼓吹的“合规”操作是:让B与A登记为共同贷款人,并设计为“有限担保”,约定B仅承担极小比例债务;贷款发放后由B结清其对应份额,即可在合同中撤销B的借款人身份,最终仅保留A个人贷款。

“让他放心,牵扯不到多少责任。”李明还称,届时无须A出面沟通,由中介全权对接操作。

但事实上,上述说辞或均为套路话术。根据相关规定,贷款合同主体的变更必须经债权人书面同意,中介无权自行“除名”。

除了共同贷款之外,AB贷也出现各种“变种”。

“随着人们警惕度越来越高,现在AB贷已经演变到3.0版本。”一位从业人士告诉《IT时报》记者,黑中介会让A回家等“银行审核电话”,随后安排同伙冒充银行审核员打电话。在话术上,会用还款监督人、还款保障人、证明人来替代“担保人”这个词。这种情况下,贷款人(B角)很容易放松警惕。

《IT时报》记者注意到,2026年1月,河南平顶山市公安局的官网发布了该公安局破获一起特大“AB贷”合同诈骗案的详细过程:李某(B角)和张某(A角)在某助贷公司处贷了24万元,除了签署《贷款居间服务合同》外,还有一份“补充协议”,承诺六个月后保证把贷款转到张某名下。但等到银行催收还款时,这份协议却成了推卸责任的工具:“这是你们之间的借贷纠纷。”

经调查,该公司下设话务组、面签组、审核组、财务组,各组之间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形成一条完整的犯罪流水线。话务组负责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征信不良人员信息(A角),并进行初步筛选和电话邀约;面签组由所谓的“主任”扮演,负责虚构与银行的关系,诱骗A角拉来B角,并完成签约;审核组和财务组则负责操作贷款申请和资金划转。

图源:unsplash

从此次受访者的经历来看,“助贷公司”的话术存在共性。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介绍,AB贷在上海乃至全国已形成规模化、团伙化的行业乱象与完整黑色产业链,呈现出精准诱骗、分工明确、快速收割、逃避追责的特征:需求端为征信不良、无法正规贷款的人群,工具端是被人情绑架、征信良好的亲友,中介端为无资质团伙,资金端则利用正规金融机构审核漏洞,产业链各环节分工协作,话术、合同、操作流程高度标准化。

赵良善认为,这类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无金融资质擅自从事信贷中介、资金撮合业务,情节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同时违反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贷款审核、资金流向监管的要求。

延伸阅读:是经济纠纷还是刑事犯罪?

对于助贷中介套路欺诈行为性质的评价,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观点。

有观点认为,虽然助贷中介不会主动告知担保人B是由其在申请贷款,但在整个过程中,担保人B会在中介要求下签订多份书面文书,并通过视频方式确认个人信息、贷款手续、法律责任等,很难证实担保人不知道自己是实际贷款人。

但在全国优秀公诉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唐逸飞看来,“有必要对‘助贷中介套路欺诈’予以刑事规制。”

他曾在《检察日报》上撰文称,助贷中介的套路欺诈行为除了制造新的社会矛盾,还增加了整体的金融风险。客户A已因征信问题无法获得贷款,也就是在银行的评价体系中其造成损失的风险很高,助贷中介的套路欺诈行为不仅让具有高坏账风险的客户获取贷款,还加重其贷款成本,与借“高利贷”无异。

赵良善也呼吁,监管层面,应严格审核助贷机构资质,严禁无牌经营,督促金融机构强化贷款面签、资金流向审核,依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加大对违规放贷、审核不严机构的处罚力度;司法层面,应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明确AB贷欺诈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依法追究涉案人员及注销公司股东的法律责任,破除“跑路免责”的侥幸心理。

“于普通人而言,要牢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签字即担责’的法律原则。”赵良善还建议,要坚决拒绝替他人贷款、担保,不签订空白合同,不要相信“低息无门槛、仅过账不担责”的虚假承诺。

名词解释

“AB贷”

是指征信不良或资质不足的借款人A,寻找征信良好的亲友B作为“担保人”,借用B的身份信息申请贷款。在此过程中,B成为法律上认可的借款人。一旦A不还钱,B就得承担还款责任。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IT时报”(ID:vittimes),作者:孙永会,编辑:郝俊慧 孙妍,36氪经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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