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银企旋转门” 泰禾前高管获刑十四年
事发多年之后,泰禾前高管黄曦的境遇终于有了确定消息。
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6件依法惩治金融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例被指为利用“政商旋转门”实施受贿犯罪的典型,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该案罪犯黄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宣判后,黄某提出上诉。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称:
2016年1月至2018年7月,被告人黄某利用担任某国有商业银行资产管理部、机构业务部总经理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者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黄某森实际控制公司进入某国有商业银行特定客户名单等事项提供帮助。黄某与黄某森约定,由黄某森先以“安家费”名义给予黄某部分费用,待黄某离职进入黄某森实际控制公司后,再以“薪酬”名义继续给予钱款。
2018年3月,被告人黄某收受黄某森实际控制公司以“安家费”名义给予的3000万元后,从某国有商业银行辞职,并于2018年8月13日与该公司下属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资500万元/年,奖金500万元/年。截至2022年3月13日,黄某森实际控制公司以“安家费”“奖金”“工资”等名义给予黄某财物共计4268万余元,另有“薪酬”1011万余元未支付。
此外,黄某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33万余元。
据我们了解,典型案例中通报的“黄某”,即为泰禾前高管黄曦。黄曦1986年起在中国建设银行任职。2013年2月起先后担任投资银行部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机构业务部总经理,这几个职位,均银行体系中手握实权的重要职位。
此后,黄曦从建行辞职。2018年,加入了闽系地产企业泰禾集团。在第一个发展高峰阶段,泰禾业务规模、销售额规模快速扩张,在土地市场上高价抢购土地,是当时土地市场的重要买家之一,一掷千金的能力,一时也为业界侧目,泰禾资金何来也成为关注的焦点。
2021年10月,中央第十巡视组进驻建设银行,开展巡视工作。2022年2月,在反馈巡视意见时指出,“信贷、集中采购、新兴业务等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3月,黄曦被有关部门留置。
黄曦毕业于南开大学金融学专业,研究生学历,在金融领域有很强的专业能力,人脉资源通达。泰禾老板将其引入,在泰禾一直分管资金部。坊间一直有黄曦享有“千万高薪”待遇的说法,同时,为引入黄曦,泰禾还许以“安家费”。
所谓“安家费”,是一种通俗说法,实际上是企业吸引高等级人才加入的“变向奖金”,也有“签字费”等其他称谓。根据通报,这笔安家费为3000万元。
中央在金融领域重拳反腐启动之后,“银企旋转门”问题逐步得到重视。在很多金融机构人员职务犯罪的案件中,都曾出现在金融机构任职时,通过职务便利,为企业或他人在信贷、融资等方面提供便利和帮助,但当时不收取钱款,而是在多年之后从金融机构辞职,到曾经“帮助”过的企业任职,领取高额薪酬、奖励的情况,这其中也有不少涉及到“安家费”。
据此,“逃逸式辞职”、“银企旋转门”成为金融反腐重点惩治的行为。黄曦案后被定为“典型”。在该案中,黄曦在任职建行期间,为泰禾提供帮助,帮助泰禾进入银行特定客户名单。根据通报的情况,黄曦和黄其森之间有约定:先以“安家费”名义给予黄某部分费用,待黄某离职进入黄某森实际控制公司后,再以“薪酬”名义继续给予钱款。
这实际上是将黄曦任职建行期间提供的帮助,与辞职后加入泰禾产生的安家费和日后领取的薪酬认定为因果关系,从而形成了“提供帮助——受贿”的闭环。
黄曦的“安家费”、“奖金”、“工资”等,共计4268万元,还有1011万元“薪酬”未领取。也就是说,黄曦提供帮助的“对价”,超过5000万元。而黄曦从入职泰禾到事发,约有四年时间,平均下来对应每年金额超过千万元。
实际上,加入泰禾集团时,这家闽系房企的风险已在暴露的前夜。2019年,泰禾出现流动性危机,2020年7月,泰禾集团首次发生公募债券违约。当时,泰禾集中调集资金保证偿还、兑付。从履历和分管领域分析,黄曦应该在其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2019年1月,泰禾集团与建行福建分行签署过战略合作协议,建行福建分行为泰禾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制定综合融资方案,融资总金额100亿元人民币。
在一定阶段,泰禾的资金危机一度有所缓解,恢复了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2022年11月,中纪委国家监委驻建行纪检监察组、吉林省监委通报,开除黄曦党籍,抄告其所在党组织,并将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在通报中,黄曦被指违反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授信融资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通过“银企旋转门”等方式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当时还特别指出,“黄曦在职时‘提前筑巢’为信贷客户企业谋取利益,离职后将“权力变现”,在信贷客户服务企业领域高额‘安家费’和薪酬“。由此,在金融领域,便认为黄曦被作为”银企旋转门“的典型。
在最近几年查处的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人员职务犯罪中,有多人存在“政银企旋转门”、“安家费”等问题,如曾入职恒大的原银监会农银机构监管部主任姜丽明,广发银行原董事长,后一度加入万达的董建岳,建行资管中心原副总经理,后加入闽系房企福晟集团的童文涛等。
典型案例通报称,黄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在离职后到请托人实际控制公司工作,非法收受财物,实系权钱交易。司法机关对其依法判处刑罚,明确划出法律红线,净化了金融市场生态,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攸克地产”,作者:攸克,36氪经授权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