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字解读!河南最新惠企政策全收纳
文 | 刘玉坤
没错,是10万字。
这次,我们用特殊的方式,掰开揉碎解读河南省政府稳经济90条的肌理,找到在创业者从小到大成长路上的政府扶持力量,也看到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摩擦出的火花。
昨天,是“三个一批”开工的日子,河南省委书记楼阳生亲自参加了开工典礼。进入“三个一批”项目里的,必定是创业者中的翘楚,是招商引资的香饽饽,也是参天大树般的存在。如果你不在此列,也没关系,因为你就在成长成为参天大树的路上。
为此,我们梳理了下面的内容,为创业者的梦想加油,相信河南省政府稳经济的政策里,总有一条福利是为你定制。(下文标粗段落为“稳经济90条”中的政策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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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一批”,一场被高端定制的开工典礼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项目为王”工作导向,积极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深入开展“三个一批”活动,形成了经济发展的强大动能。
特别是2022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滚动开展4期“三个一批”活动,谋划实施稳经济重要项目集中攻坚行动,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资金支持,投资拉动成为全省经济发展最大亮点。据统计,去年前11个月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7.7%、高于全国2.4个百分点,增速在6个经济大省中居第2位,特别是工业投资增长25.4%。
一、完善项目推进机制
(一)继续办好“三个一批”活动,完善“三个一批”活动评价细则和项目遴选核查程序,带动2023年全年完成工业投资1.15万亿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名词解释——
“三个一批”:即要开展精准招商,提高招商质量,强化跟踪落地,集中签约一批;提高审批效率,优化用地供给,拓宽融资渠道,集中开工一批;强服务、促在建,疏堵点、促复工,抓配套、促达效,集中投产一批。自2021年起,截至目前,全省已开展六期“三个一批”活动。
取得成绩——
36氪河南整理
自2021年7月,我省以每个季度一次的频率滚动举行“三个一批”活动。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和各县(市、区)同步举行“三个一批”项目建设活动。
一年多来,河南以“项目为王”的鲜明导向,抓项目建设,促有效投资,各地各部门“盯着项目看、围着项目转、扭住项目干”,一大批工业项目持续开工、投产,成为我省经济增长的最大动力源。 全省前六期“三个一批”活动项目中,“签约一批〞 项目共计2823个,总投资额为24874.91亿元,投资额占比26.4%;“开工一批”项目共计5152个,总投资额为38919.38亿元,投资额占比41.3%;“投产一批”项目共计5135个,总投资额为30345.22亿元,投资额占比32.2%,签约、开工、投产项目源源不断,呈现滚动实施、压在推进的良好态势。
从项目推进情況看,前六期“三个一批〞项目数量和投资额总体上呈逐期递增趋势。其中,六期“签约一批〞 项目占比始终维持在20%左右,保障了“三个一批”项目在中原大地育种培源;“开工一批” 项目占比稳定在40%左右,支撑了重大项目在中原大地落地生根;“投产一批”项目占比始终维持在三成以上,特别是在第六期活动中,占比达到了48%,“三个一批”项目开始加速在中原大地开花结果。
从项目转化情况看,第四期“签约一批〞项目开工率91.2%、较前三期提高1个百分点,“开工一批〞 项目投产率75.1%、 较前三期提高7.9个百分点,“投产一批〞项目达效率95.4%、较前三期提高1.4个百分点;从前六期 “三个一批〞项目进展看,签约项目开工率、开工项目投产率、投产项目达效率持续高位运行。
今年规划——
2023年工作计划: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2023年,春节假期后第一天将举行全省第七期“三个一批”活动,初步预计全省将分别集中签约、开工、投产项目400个、1000个、800个以上,总投资分别超过3500亿元、6000亿元、5000亿元。
(二)实施省重点项目建设“双百工程”,在产业转型、基础设施等四大领域启动100个左右百亿级重大项目。(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名词解释——
“双百工程”:即100个左右的百亿级重大项目。围绕产业转型、交通基础设施、能源水利基础设施、民生保障和社会事业等4个领域遴选100个左右百亿级重大项目,按照“一项目一方案一专班一责任领导”要求强力推进。
“双百工程”中的重点项目——
超短超强激光实验装置项目实现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零的突破”,推动比亚迪新能源汽车等一批标志性项目启动建设,推动洛阳百万吨乙烯等一批重大项目加速落地。
取得成绩——
目前,已列入“双百工程”项目110余个、总投资近1.8万亿元,其中九成以上项目总投资超百亿元,单个项目平均超过150亿元,一季度计划完成投资800亿元以上。
今年规划——
素材来源河南日报
素材来源河南日报
素材来源河南日报
(三)实施扩大有效投资重大项目攻坚计划,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代服务业、现代综合交通体系、新型基础设施等10大领域,梳理出1万个左右重大项目,建立任务台账,落实推进责任,力争2023年全年完成投资2万亿元以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二、拓宽项目建设融资渠道
(一)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持续梳理符合条件的存量资产项目并纳入基础设施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项目储备库。协调支持符合条件的REITs项目发行上市。(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监管局、河南证监局)
名词解释——
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简称REIT),也称“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最早的定义为“有多个受托人作为管理者,并持有可转换的收益股份所组成的非公司组织”。由此将REITs明确界定为专门持有房地产、抵押贷款相关的资产或同时持有两种资产的封闭型投资基金。
从国际范围看,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简称REITs)是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特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与我国信托产品纯属私募所不同的是,国际意义上的REITs在性质上等同于基金,少数属于私募,但绝大多数属于公募。REITs既可以封闭运行,也可以上市交易流通,类似于我国的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
(二)加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制造业中长期贷款、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贴息等领域项目储备,积极争取国家新一轮政策支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三)建立重大项目资金保障协调机制,统筹用好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各类政策资金,集中支持具备条件的重大项目快建设、早投产,尽快发挥投资效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
这些新动能将为创新创业提速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以培育壮大新动能为重点,激发创新驱动内生动力。” 创新能否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关键在科技创新,而创新驱动归根到底是人才驱动。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
为此,省委、省政府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努力培育创新平台,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积极引进高端人才。
一、筹建重点实验室
筹建天健先进生物医学实验室、平原实验室和柔性电子产业技术研究院,2023年在高端轴承、动物疫苗、超硬材料、光电信息等优势特色领域争创5家左右国家级创新平台,新增省级创新平台400家以上,规划建设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功能区。(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
名词解释——
天健先进生物医学实验室依托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建设(规划筹建中)
平原实验室依托河南师范大学建设(规划筹建中)
《河南省柔性电子产业技术研究院筹建方案》指出建设河南省柔性电子产业技术研究院,是我省引进领军人才和先进技术的重大标志性成果,必将为河南抢滩破冰未来产业提供重大机遇,要聚焦柔性电子和先进材料领域科技前沿,整合资源要素,强化原始创新,注重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相互融通,注重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动能,构建经济新增长点。
二、加快构建标准化双创载体体系
2023年建成20个全要素、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的“智慧岛”。(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名词解释——
河南坚持示范引领,将中原龙子湖智慧岛作为全省智慧岛的样板示范工程,按照“三空间二平台一示范”功能定位,采取理事会制度和社会化运营模式,高标准推进本地区智慧岛建设,为加快构建标准化双创载体体系,2023年建成20个全要素、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的“智慧岛”。
相关解读——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推广中原龙子湖智慧岛标椎化模式,加快实现“智慧岛”双创载体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全覆盖,2022年5月28日下午,省政府召开全省智慧岛建设推进会。会议提出,要坚持示范引领,将中原龙子湖智慧岛作为全省智慧岛的样板示范工程,按照“三空间二平台一示范”功能定位,采取理事会制度和社会化运营模式,高标准推进本地区智慧岛建设。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马健在会上汇报时指出,下一步,将按照“打造样板、标准推广”原则,总结推广中原龙子湖智慧岛经验做法和发展模式,加快在全省建设一批全要素、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的智慧岛,重点推进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速复制推广标准体系。建立“省级统筹、市为主体、省市协同”的建设推进体系,指导各地进一步优化完善创建方案,整合资源优势,引进培育专业化运行团队,加快推进智慧岛建设。持续提升中原龙子湖智慧岛建设运营水平,再形成一批成熟、高效的管理运营模式,在全省复制推广。二是打造一流基金发展环境。加快设立省创投协会,举办中原创投峰会等活动,建立天使风投创投基金项目库。指导各地完善基金政策、优化基金发展生态,开展常态化科金对接活动。支持中原龙子湖智慧岛与龙湖金融岛“双岛联动”发展,打造全国天使风投创投基金高地。三是规范智慧岛建设管理。强化智慧岛建设跟踪服务,建立动态考核机制。按年度对各地智慧岛建设运营和发展成效进行考核,对完成目标任务、通过考核的给予奖励激励,对建设进度慢、问题突出的予以通报,对通过认定后发展严重滞后的予以调整。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三、制定高新企业倍增计划
深入实施创新型企业树标引领行动和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春笋”计划,强化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新设立一批创新联合体,2023年力争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00家以上。(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名词解释——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它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
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同时符合4项基本条件和1项附带条件的企业可直接确认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基本条件:需同时满足。
1.在中国地区(不包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住户企业。 2.员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总资产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国家规定的严禁、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册。
附带条件: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1.同时符合上述4项条件,且有着有效期内高新科技企业资格证书的企业; 2.同时符合上述4项条件,且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得奖企业中排在前三名的企业; 3.同时符合上述4项条件,且有着经认定的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 4.同时符合上述4项条件,且近五年内核心制订过国家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
相关企业概念——
独角兽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瞪羚企业”、牛羚企业、头雁企业、雏鹰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举措来源——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促进全省创新型企业健康快速发展,2020年9月21日河南出台《河南省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
指出到2022年,建立完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基础、高新技术企业为支撑、创新“双百”企业和科技“雏鹰”企业为引领的创新型企业集群培育发展体系,力争全省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1200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9000家,筛选培育创新龙头企业和“瞪羚”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各100家,培育科创板上市企业5家左右,培育引进一批“独角兽”(培育)企业,打造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蓬勃发展的良好格局,引领带动全省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45%以上。
河南“真金白银”支持措施——
(一)实施创新型企业财政奖补
1.鼓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国家高新区、郑州航空港区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资金奖补。省财政科技资金按照不超过市县补助额度,对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库入库企业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连续三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配套奖励。对于未开展奖补的地方省级资金不予支持。
2.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力度,对省外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我省的直接确认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省财政科技资金根据企业规模给予资金奖励,对迁入我省上年度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奖励100万元,销售收入5000万至2亿元(含)的企业奖励50万元,销售收入5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奖励20万元。鼓励各地对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补支持。对省外高新技术企业在我省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生产类子公司,直接纳入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库予以支持。
3.鼓励各地对入库的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给予资金奖补,支持其尽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二)实施企业研发费用补助
4.积极落实河南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入库的高新技术后备企业,每年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瞪羚”企业每年给予最高300万元资金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创新龙头企业,每年给予最高400万元资金补贴。
(三)支持创新型企业培育服务体系建设
5.每年对各地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数量等创新型企业培育情况进行评价。对评价结果较好的地方,在项目申报、企业入库等方面给予更大力度的政策支持。
6.鼓励各地支持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并根据服务成效给予奖励。加强中介机构动态管理,对不认真负责的中介机构予以通报。
(四)支持创新型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7.省市各类科研计划项目重点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充分衔接“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实施,对于企业牵头实施的项目进一步突出支持重点,其中“十”层级创新引领专项依托创新龙头企业实施;“百”层级创新示范专项依托创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实施;“千”层级创新应用专项依托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
8.对创新型企业独立或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根据项目合同实施进展绩效,省财政按项目上年实际国拨经费3-5%奖励研发团队,每个项目最高可达60万元,每个单位奖励额最高可达500万元。对创新型企业申请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未立项但排名靠前、评价良好的项目,优先列入省创新示范专项支持。
(五)支持创新型企业建设重大创新平台
9.重点支持创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建设省技术创新中心、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等省级重大创新平台,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
10.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建设研发机构,着力实现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和销售收入亿元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研发平台全覆盖。
(六)支持创新型企业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
11.对符合条件的创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高层次人才,在申报中原学者、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中原产业创新领军人才等省级人才培养计划时给予优先支持。
12.鼓励各地发挥“智汇郑州·1125”“河洛英才”“牧野英才”“许昌英才”等人才引进培养计划作用,重点对符合条件的创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雏鹰”企业人才给予优先支持。
13.鼓励各地完善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健全人才服务保障体系,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七)加大对创新型企业金融服务力度
14.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遴选建设科技金融企业备选库并定期推送至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集成科创类政府投资基金、“科技贷”业务等对入库企业给予连续性资金扶持。
15.放宽“科技贷”业务准入范围,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有效期满尚未组织重新认定、评价入库前,可按上年度的资格和条件继续享受相关待遇。
16.重点围绕“瞪羚”企业和科技“雏鹰”企业,筛选建立拟挂牌上市创新型企业备选库并提供分类指导,优先列为省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支持其上市和挂牌融资。
(八)积极落实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17.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18.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科研人员符合条件的股权奖励,可依法享受分期或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
19.对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九)强化创新型企业要素保障
20.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环保“白名单”,对名单内企业实行环保免检政策,不影响企业正常研发生产。
21.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生产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产品,按照规定给予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相关政策支持,优先纳入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目录。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时,应合理设置首创性、先进性等评审因素和权重,不得设置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22.鼓励各类创新型企业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按照有关规定在企业专利申请、维权援助、人才培养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
附录2020-2022发展目标表——
来源河南省政府官网
来源河南省政府官网
来源河南省政府官网
四、新建一批研究院和中试基地
积极推动重点产业链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创新成果产业化,新设立一批省产业研究院和省中试基地,高质量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2023年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1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名词解释——
产业研究院:是指以实施产业研究为职能定位的研究院,属于科研机构、科研院所。目前,我省已有尼龙新材料、农机装备、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氟基新材料、现代医药、高性能医疗器械、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先进膜材料、智能传感器产业研究院、煤矿智能开采装备、先进光子技术、高温新材料、动物疫苗与药品、高端轴承、智慧康养设备、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电子电器、新型动力及储能电池材料、钛基新材料、生物基材料、金刚石材料、数字光电、中药现代化、聚乳酸可降解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25家省产业研究院,标志着我省建设一流创新平台、构建产业创新体系又取得重大进展。
中试基地:是指新产品中间试验的场所,性质是进行中间性试验的专业试验基地。中试基地定位于产业链中下游,是打通实验室和产业化之间的重要通道。河南省委省政府对中试基地建设高度重视,提出要建好中试基地,促进科研与产业紧密衔接,推动科研成果加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把论文写在中原大地上。目前,我省已建设高端装备、环保与精细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CXO一体化、食品加工、轻质金属材料、纳米材料、新能源电池、智能传感器、电子装备柔性、低碳能源技术、体外诊断产品、智能制造系统、碳基新材料、先进高温材料、光子集成芯片、微电子、生物基材料、生物发酵与植物提取、先进光学与功能镀膜、地下工程、医用防护用品中试基地、电气装备、高性能尼龙纤维、绿色化工新材料、油茶绿色深加工、生物降解材料、制冷装备、固废资源低碳利用、智能农机装备、道路低碳建设养护、无人驾驶航空、化学原料药与制剂、砷基新材料、网络工程与数据智能、HD1多层精密电路制造、多金属综合利用35家中试基地。
工作安排——
2021年10月,楼阳生指出,河南省成立首批省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一要加强应用研究,完善创新链条。二要聚焦产业发展,强化协同攻关。三要贯通产学研用,促进成果转化。四是要创设高效机制,激活内生动力。五是要突出以用为本,集聚双创人才。
2021年12月26日,河南省科技厅将制定出台《河南省中试基地建设方案》,指出要加强顶层设计,规范中试基地建设和管理。以围绕传统支柱产业高位嫁接,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未来产业谋篇布局为导向,在新一代信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现代农业等技术领域,建设、命名一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服务区域产业发展的中试基地,为河南建设国家创新高地提供强有力支撑。
发展意义——
2021年10月,楼阳生指出,河南省成立首批省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的重大举措,也是河南打造一流创新生态、产业生态,建设国家创新高地的又一具体行动。
2022年,3月22日,省委书记楼阳生指出,建设产业研究院和中试基地是河南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一项重大举措。 产业研究院,是构建创新链中的关键一环,为科技与产业、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搭建桥梁,致力于实现应用研究“从1到100”的跨越,是打通科技成果产业转化的“最后一公里”的重要途径。而建设中试基地,是为了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堵点,填补“从0到1”的断档,形成科技创新从研到产的全链条闭环。
五、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全覆盖
2023年争取共建高质量研发中心1500家,建设30个左右省级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机构)。(责任单位:省科技厅、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名词解释——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998年,国家统计局将工业统计范围划分为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两部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998-2006年,是指全部国有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法人单位;2007-2010年,统计范围调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2011年开始至今,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六、办好科创大会
继续办好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中国·河南科技创新暨跨国技术转移大会,精准引进高层次创新型领军人才和团队,力争引进培育10名左右具有国际一流水平和战略科学家潜质的顶尖人才。(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
名词解释——
(一) 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是由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欧美同学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主办,是河南着力打造的一张招才引智亮丽名片。
(二)中国·河南开放创新暨跨国技术转移大会是科技部在中部地区布局的唯一跨国技术转移平台。
会议举办——
(一)2022年9月24日,第五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正式开幕。开幕式上,8位院士受聘为“河南省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首席科学家”。
(二)2021年10月29日,第二届中国·河南开放创新暨跨国技术转移大会以“聚全球创新资源、助中原更加出彩”为主题,组织策划了8场专场活动。
相比首届大会,本届大会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政策吸引力更强,对“揭榜挂帅”政策进行了全面“升级”,新增面向国内外科研主体征集的成果转化类需求,对中榜项目的支持经费由原来按照合同金额的20%提高到30%,上不封顶。二是活动设计更聚焦,围绕建设国家创新高地,从对接中科院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强化河南省科技创新的高端人才支撑、发挥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示范引领作用等方面,分别举办了不同的专场活动。三是国际化水平更高,坚持国际视野,面向中东欧国家筛选出100个创新创业项目进行集中发布,国际合作签约项目占总数的21%。四是线上办会更高效,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对大会云服务平台进行了升级改造,满足线上参会需求,建立了技术转移全过程监测管理机制,大幅提升了技术供需对接的精准度。
通过举办本次大会,吸引了一批科技创新资源加速向河南聚集。一是揭榜了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项目,面向国内外发布技术公关类和成果转化类重大需求113项,大会期间53个项目揭榜成功,会上现场签约揭榜项目19项,有望解决一批河南省“卡脖子”难题。二是达成了一批合作项目,大会现场发布技术需求200余项,展示科技成果299项,组织项目路演1场,引进外国高层次专家9人,服务省内重点创新平台达成用人意向234人,达成合作意向项目259项,现场签约合作项目151项、预计投资89亿元。三是签约了一批科研平台机构,经过前期对接准备,郑州拟建设河南省西交东方智慧交通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洛阳启动科技领军人才创新驱动中心(洛阳),鹤壁拟建设国家玉米改良中心黄淮海试验基地,焦作拟建设河南数字产业创新研究院。四是升级了大会云服务平台,大会依托云服务平台,对部分专场活动进行了直播录播,展示科技成果468项,累计发布技术需求信息6145项、科技成果信息39052项、促成技术供需双方有效对接2488项。
下一步,河南省科技厅将重点做好已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推动更多科技成果在河南省落地转化,并将以本次大会为契机,以更加开放的态度,持续深化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努力在更高起点上推进自主创新,为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科技强国贡献河南力量。
七、实施“中原英才计划”
实施“中原英才计划”、博士后招引培育“双提”行动等人才培育工程,2023年新建中原学者工作站30家以上,新设一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招引博士后等青年人才2000人以上。(责任单位:省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名词解释——
实施“中原英才计划” 根据《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20〕4号),经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科协等遴选平台初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评选委员会组织复评,确定拟入选2020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人选205名。 大力实施“中原英才计划”,打造以中原学者为龙头,涵盖中原领军人才、中原青年拔尖人才的中原人才系列品牌。
实施博士后招引培育“双提”行动,大幅增加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数量,提高在站博士后资助经费和出站来豫留豫博士后安家经费标准。
河南将重点扶持这些新兴产业
新兴产业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力量。河南今年将继续把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智能终端、预制菜产业、生物经济、氢能产业等新兴产业作为重点任务,抢占国内产业竞争的制高点,释放新兴产业的巨大发展潜力和强大带动力,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新引擎。
一、新能源汽车产业
抢抓新能源汽车发展机遇,加大对行业龙头、链主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宇通客车公司开展智能电动客车技术攻关,“一企一策”推动产能利用率较低的汽车企业整改提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相关文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22)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
总体要求——
2022年5月,河南出台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要以郑州为中心发展整车产业,重点发展新能源客车、乘用车、载货车;产业基础较好的地方重点发展配套产业,引进培育核心零部件龙头企业,努力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依托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郑州城市群(以下简称郑州城市群),重点发展燃料电池载货车、客车,加快建设自主创新能力强、产业化水平高、配套设施完善、示范应用领先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群。以郑州、许昌、鹤壁、焦作等市为重点加快建设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基地。
主要目标——
1.产业规模跨越增长。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年产量突破150万辆、占全省汽车产量的比例超过40%,努力建成3000亿级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力争推动全省汽车整车产值达到5000亿元、零部件及配套产值达到5000亿元、销售及增值服务营业收入达到5000亿元。
2.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到2025年,汽车电子、动力电池、燃料电池、电机电控、车用操作系统和智能网联汽车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等领域关键技术取得突破进展。
3.配套能力大幅提高。到2025年,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配套能力显著提升,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氢能储能、新材料等产业融入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基本形成新型产业生态。
4.基础设施保障有力。到2025年,全省充(换)电和加(储)氢技术水平和设施规模、运营质量显著提升,建成集中式充(换)电站5000座以上、充电桩15万个以上、加氢站100座以上,实现重点应用区域全覆盖。
5.公共领域绿色替代。到2025年,除应急车辆外,全省公交车、巡游出租车以及城市建成区的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物流车、邮政用车、环卫用车、网约出租车基本使用新能源汽车;重型载货车辆、工程车辆绿色替代率达到50%以上。
郑州“真金白银”相关政策——
(一)加快实施创新引领
1.加强创新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开展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技术、集成技术、共性技术的研发,对已完成产业化的重点研发项目给予补贴,单一项目补贴上限不超过 300 万元。对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点项目的,财政按照国家补助标准给予 1:1 配套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2.加大新品研发。对生产企业新列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单一新车型,每款车型给予 1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一企业补贴不超过 300 万元。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新品上市一年内销量超过 1000 台,按照销售收入的 5%给予研发补贴,每车补贴不超过 1 万元,单一企业补贴不超过 3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3.支持新品上市。新品获得国家工信部公告之日一年内,乘用车单一新品市场销售 2 万台或销售收入达到 15 亿元以上,按照销售收入的 1%给予奖励,单一企业上限不超过 3000 万元,市场销售达到 10 万台或销售收入达到 50 亿元以上的,另外给予 1000 万元奖励;商用车同一能源类型市场销量超过 2000 台或销售收入达到 5 亿元以上,按照销售收入的 2%给予奖励,单一企业上限不超过 2000 万元,市场销售达到 1 万台或销售收入达到 30亿元以上的,另外给予 1000 万元奖励。已获得上述奖励的,上市第二年按照相对第一年销售收入增长部分的 1%给予奖励,乘用车企业上限不超过 2000 万元,商用车企业上限不超过 1000 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二)鼓励提高产能利用率
4.整合提升产能利用率。鼓励企业通过研发新品、引进投产畅销新车型、代工生产等方式,提高企业产能利用率。整车生产企业年度实际产量达到核准或备案产能的 80%及以上的,一次性奖励 1000 万元,单个企业不重复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三)促进产业链提升
5.支持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项目建设。对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总投资在 2000 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项目完成投产后,按照项目生产和技术设备投资额的 1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对总投资在 500 万元以上的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完成投产后,按照生产和技术设备投资额的 1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6.加大零部件企业培育。对企业年度销售收入首次超过 2亿元的,给予 3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以后年度销售收入每增长 5000 万元,给予 20 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7.提升零部件本地配套率。对整车和改装车企业采购非关联生产企业零部件累计达 3000 万元以上的,以上年为基数,每增长一个百分点,由市财政补贴 10 万元,最高补贴 500 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四)支持服务平台建设
8.对企业新建或升级,投资 1000 万元以上的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监测平台、车联网信息安全项目,给予设备和软件投资额 20%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9.支持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系统建设。支持企业建设国内领先的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基地和设施,给予相应测试设备和测试场地建设投入金额 30%的补助,对单个企业的补助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10.对在我市注册并使用我市智能网联封闭测试区开展测试的企业,给予每款测试车型测试费用 50%的支持,单一企业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五)支持车联网先导区建设和多场景示范应用运营
11.加快车联网建设,推进现有道路基础设施的适应性改造和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鼓励开发区加快建设先导区,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开展自动驾驶汽车在公交、环卫、物流、出租等领域示范应用,支持工矿企业、机场港口、物流中心等封闭场所开展无人驾驶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工程。鼓励探索建立新商业模式,对示范运营车辆、试点运营车辆前期进行运营补贴,支持运营车辆主管单位按运营里程制定具体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邮政局、市财政局、相关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六)支持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12.支持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企业加强退役动力电池余能检测、残值评估、重组利用、安全管理等技术研发,鼓励在储能、备能、充换电等领域创新应用。支持我市列入《工信部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的企业布局再生利用产业,推动报废动力电池有价元素高效提取,促进产业资源化、高值化、绿色化发展。针对投资超过 1000 万以上梯次利用技术创新项目、示范应用项目、再生利用项目,给予设备和软件投资额的 20%补助,单一企业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3.支持银行提前垫付新能源汽车企业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对申请取得专项融资的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按融资利息(利率最高不超过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 50%,给予企业贴息补助,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最高额度不超过 4000 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金融局、市财政局。)
(八)支持企业扩大宣传
14.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各级展销会、博览会,按照场地租赁费、布展费的 70%给予补贴,每个企业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 100万元。对于在中央一级媒体做产品广告的工业企业,按照广告费的 5%给予补贴,每户企业每年补贴额不超过 200 万元。奖励资金主要用于企业市场开拓方面。(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二、智能终端、新型显示产业
持续提升智能终端、新型显示等产业能级,围绕龙头企业招引布局一批产业链配套项目,提高本地化配套率和集群化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相关文件—— 《河南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19)
发展目标——
2019年初,河南出台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指出力争经过3—5年努力,我省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产业链基本形成,引进培育1—2家百亿元级新型显示龙头企业,新型显示产业规模超过1000亿元;培育发展3—5个百亿元级新型主流智能终端产品,建成2—3个500亿元级智能终端产业集群,智能终端产业规模突破5000亿元;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产业联动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产业配套体系基本完善,全球重要的智能终端生产制造基地地位更加巩固。
三、预制菜产业
巩固提升装备、食品、汽车、轻纺等优势产业,开展智能农机、高铁轴承等领域重大技术装备攻关,丰富服装、制鞋、家居、工艺美术等终端产品供给,加快预制菜产业基地建设,积极推进酒业、奶业振兴和烟草转型,推动农产品加工提质升级。鼓励各地通过贴息、补贴等手段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农业农村厅)
相关文件——
《河南省加快预制菜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
发展目标——
近年来,在疫情状况和消费升级双重影响下,预制菜产业迅猛发展,成为食品工业新风口。2022年10月,河南出台加快预制菜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指出要充分发挥我省预制菜产业基础优势,加强政策引导,完善产业生态,建设全国重要的预制菜生产基地、全国有影响力的预制菜生产大省,培育食品工业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
(一)产业规模持续扩大
到2025年,全省规模以上预制菜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000亿元。
(二)创新能力明显提升
到2025年,制定发布预制菜产业团体标准20个以上、地方和行业标准10个以上,参与制定国家标准5个以上,分批分类培育和认定省级预制菜研发生产基地30个左右、原料供应基地10个以上,建设省级预制菜重点创新平台5个以上,规模以上预制菜企业研发投入占比达到3%以上。
(三)企业主体不断壮大
到2025年,全省规模以上预制菜企业超过200家,其中10亿元以上企业超过30家,培育预制菜上市企业5家以上。
重点任务——
建立预制菜产业标准体系;提高预制菜产业创新能力;提升预制菜产业群链发展水平;提升预制菜产业数字化水平;完善预制菜品牌营销体系;加强预制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四、生物经济重点工程
施生物经济重点工程,发挥生物医药新材料产业引导基金和航空港区临空生物医药园作用,加快引进创新药、现代中药、诊断检测、高端医用耗材等领域重点企业,布局省级生物经济先导区,支持具备条件的争创国家级先导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相关文件——
《河南省促进生物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2) 《支持生物经济发展若干政策》(2022)
发展目标——
今年8月,河南省印发了《河南省促进生物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明确了“十四五”末我省生物经济增加值超过5000亿元的目标。在全省范围内,以“一核、五基地”为主体的生物经济产业布局正在崛起,中原农谷、神农实验室、龙湖现代免疫实验室正在加紧建设,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正在形成。而《支持生物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出台,无疑给我省生物经济发展提供了“真金白银”的支持。
河南生物经济“真金白银”政策——
一、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支持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骨干企业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开放式”创新联合体,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对新创建(重组入列)的国家级科技研发平台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并根据其研发投入、实施一流项目等情况统筹给予1000万元持续支持。对引进的重大研发机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支持关键技术攻关。集中力量补齐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制造、生物能源、生物环保等领域基础技术和材料、关键装备以及部件等发展短板,聚焦“卡脖子”技术、应用型关键共性技术,支持启动一批重大课题,实施一批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财政引导企业研发投入系数不低于3倍。(责任单位:省科技厅、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
强化生物育种创新能力。支持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将符合条件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纳入财政科技资金和有关涉农资金扶持范围。对列入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的项目,统筹省级相关财政资金予以重点支持。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育种创新、品种测试和制繁种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国际领先研发水平的生物育种研究机构。支持骨干企业和研发机构承担种业创新领域的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
支持生物药品研发创新。对在国内开展临床试验并在我省转化的医药企业,省级统筹相关资金支持其开展生物药品研发创新。鼓励各地对中药创新药、化学药创新药、生物制品创新药取得临床试验许可或完成Ⅰ、Ⅱ、Ⅲ期临床试验和经典名方药通过审批的企业给予奖补。对按期通过国家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责任单位:省药监局、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财政厅)
支持引进高水平科研人才和团队。支持生物经济领域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来豫创新创业。对引进的顶尖人才,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提供个性化支持,实行“一人一班”“一人一案”全程跟踪服务,量身创设科研平台或实验室等新型工作机构;支持自主组建团队,优先保障团队骨干成员岗位编制、生活津贴,工资总额单列。(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支持总部经济发展。鼓励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型机构,并优先在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区域内注册登记。对经审核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分别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和不超过500万元奖励,分3年按40%、30%、30%的比例发放(同一母公司在我省设立多个功能性机构的,奖励总计不超过500万元;企业在享受资金奖励期间必须持续满足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的认定条件)。(责任单位:省商务厅、财政厅)
三、优化产业发展生态
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的,国有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费率降低至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担保费率降低至不超过1.5%。综合运用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等政策,对担保机构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
四、强化体制机制创新
完善新药及医疗机构制剂临床研究激励体制。统筹全省临床研究资源,鼓励医疗机构开展新药及医疗机构制剂临床研究,将临床研究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内容。已取得临床试验机构资质的医院,可用于临床研究的床位数量不少于30张,并按承接的新药研究数量和质量增加临床研究床位数量。对经认定的临床研究床位不计入医疗机构总病床数,不进行病床效益、周转率、使用率考核。用人单位按有关要求核定一定数量临床研究人员岗位。将临床实验项目作为代表性成果,作为医务人员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绩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据。对转化临床研究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医护人员给予的现金奖励,按规定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基数。保障省内医药企业新药临床研究资源,加快临床试验进度。(责任单位:省药监局、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等)
优化完善中医药产品价格管理机制。公立医疗机构从正规渠道采购的中药饮片(含中药配方颗粒,下同),严格按照实际购进价格顺加不超25%销售。中药饮片的具体范围以药监部门的定性为准。中成药严格按照实际购进价格“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无法提供中药饮片实际采购票据的,可参照本地社会药店购进价格作为监管依据。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配制的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鼓励将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交易,促进交易公开透明。(责任单位:省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
加大医保支持中医药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下同)医疗机构、中药零售药店等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范围。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养老机构内设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范围。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定点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将符合条件的疗效确切、体现中医特色优势的中医适宜技术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五、壮大生物产业集群 建设生物经济先导区。对纳入国家和省级生物经济先导区的区域,将其典型实践和先进经验在全省进行推广,并在国家级集群申报、省重点项目遴选、创新平台建设、重大项目布局、基金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
支持延链补链强链。针对短板弱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持续延链补链强链优链,对引进境外投资项目实际到位并形成实收资本1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奖励100万元;实收资本每增加1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奖励资金增加10万元。对引进省外投资项目实际到位并形成实收资本1亿元的,奖励100万元;实收资本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资金增加10万元。对引进落户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与功能相关的产业项目,在以上奖励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0%。(责任单位:省商务厅、财政厅)
支持生物产业园区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生物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使用政府专项债券。对入区生物产业项目租用闲置厂房的,鼓励各地给予一定租金补贴。对利用开发区建设的标准化厂房进行生产的生物领域企业,鼓励各地给予一定期限内免费使用,之后可租可购,先租后购的租金可抵后期购房款项等政策支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财政厅)
五、氢能产业和郑汴洛濮氢走廊
统筹推进郑汴洛濮氢走廊和郑州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建设,适度超前布局加氢基础设施,建成中原油田风电质子交换膜制氢等首批绿氢示范项目,加快建设宇通客车氢燃料电池整车制造基地。积极布局发展前沿材料、卫星及应用等未来产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相关文件——
《河南省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2—2035年)》(2022)、《郑汴洛濮氢走廊规划建设工作方案》(2022)
发展目标——
到2025年,氢能产业关键技术和设备制造领域取得突破,产业链基本完备,产业链相关企业达到100家以上,氢能产业年产值突破1000亿元。发挥基础设施引领作用,适度超前布局建设一批加氢站。氢能应用领域不断拓展,交通领域氢能替代初具规模,推广各类氢燃料电池汽车5000辆以上,车用氢气供应能力达到3万吨/年,氢气终端售价降至30元/公斤以下,绿色低碳比例不断提高,建成3—5个绿氢示范项目。郑汴洛濮氢走廊基本建成,郑州燃料电池汽车城市群示范应用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建成氢能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到2035年,氢能产业规模扩大,质量效益全面提升,氢气制、储、运、加及氢燃料电池等关键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基本形成,综合指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企业和品牌,氢能产业链优势更加明显。氢能供应网络不断完善,低成本绿氢供应比例进一步提高,液化储氢、管道输氢经济性优势进一步体现。氢能在交通领域应用基本实现产业化,在储能、分布式能源、工业等领域融合应用不断拓展,适应氢能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完善。建成世界一流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基地、国内领先的氢能产业集群。
规划布局——
打造“一轴带、五节点、三基地”的郑汴洛濮氢走廊,形成辐射全省和连通陕西“氢能产业集群”、山东“鲁氢经济带”的黄河中下游氢能产业发展格局。远期,在现有空间布局基础上沿京港澳高速、连霍高速进行延伸,构建“十字形”发展轴,形成可持续发展和良性循环的产业链、生态链、价值链,在全国氢能发展格局中承接东西、贯通南北的枢纽作用更加凸显。
来源河南省政府官网
1.郑汴洛濮氢能示范应用轴带。
以交通领域氢能示范应用为突破口,立足郑州、开封、洛阳、濮阳市产业基础和功能定位,发挥各地在创新研发、高端装备制造、绿氢供给、示范应用等方面的优势,以“京港澳、大广、连霍”两纵一横高速网络和国道107、310骨干公路为脉络,重点开展郑汴洛文化旅游城际客运氢能示范、郑汴濮陆港联运物流集散货运氢能示范、郑汴洛濮绿色低碳市政交通氢能示范,积极探索氢能在分布式能源、工业领域的融合应用,形成以氢燃料电池应用为特色的氢能示范应用轴带。
2.郑州、新乡、洛阳、开封、濮阳氢能装备制造产业节点。
支持郑州、新乡、洛阳、开封、濮阳等地大力发展氢能全产业链装备制造和一体化布局,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依托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校,引进企业等开展战略合作,加快形成国内领先的氢能装备产业集群。郑州市依托河南投资集团、宇通客车、上汽集团、郑州大学等,打造国内领先的燃料电池商用车产业示范基地、氢能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和科技创新示范区。濮阳、新乡市加强与中国石化、上海交大合作,依托骨干企业建设氢能产业园,构建氢能产业生态圈,打造豫北氢能协同发展高地。开封、洛阳市依托奇瑞汽车、亚普汽车、洛阳双瑞等企业,打造氢能产业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高地。
3.豫北、豫西北、豫中南氢能供给基地。
结合各地工业副产氢资源、风能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支持濮阳、安阳、焦作、济源、三门峡、许昌、平顶山等地整合传统氢源,研发副产氢提纯技术,拓展绿氢供给渠道,立足于服务郑汴洛濮氢走廊、辐射供应周边,建设豫北、豫西北、豫中南3个氢能供给基地。
重点任务——
(一)创新驱动实现技术突破。
聚焦氢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自主研发与引进吸收相结合,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创新平台,深化产学研合作,引进培育人才,加大技术攻关力度,在核心技术和关键材料领域实现突破。
(二)引育并举打造产业链竞争优势。
以未来技术产业化为重点,加强跨周期战略谋划,整合优化省内外资源配置,引进省外企业和资本,加快细分领域建链延链补链强链,布局建设一批产业支撑项目,打造若干氢能产业园区,推动氢能产业在空间布局上趋于集中、功能上趋向集聚、定位上互补发展,着力打造中部地区重要的氢能装备制造产业集群。
(三)适度超前搭建供给体系。
统筹氢能产业和示范布局,合理把握发展节奏,逐步提升绿氢比例,稳步构建储运网络,有序建设加氢基础设施,建设氢能智慧供应平台,形成与产业发展相适应、与推广应用相协调的氢能供给体系。
(四)需求导向拓展应用场景。
以需求为导向,有序推进氢能在交通领域示范应用,积极拓展在储能、分布式能源、工业等领域替代应用和融合发展,探索形成可复制的氢能多元化示范应用场景及商业模式,并逐步推广。
郑汴洛濮氢走廊规划建设工作方案——
工作目标
到2025年,突破氢能产业链关键零部件及系统集成核心技术,引进和培育产业链相关企业超过100家,打造国内领先的氢燃料电池整车及核心零部件生产企业2—3家,氢能产业年产值突破1000亿元。低碳低成本氢气供应体系初步建立,建成3—5个绿氢示范项目,适度超前布局建设一批加氢基础设施,氢气终端售价降至30元/公斤以下。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达到5000辆以上,示范公交线路达到50条以上,示范物流线路达到10条以上,基本形成以货运车辆为主,客运车辆、乘用车等全面推广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格局。
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建设氢能示范应用轴带。
以交通领域氢能示范应用为突破口,重点建设高速、国道交通干线氢走廊、郑汴洛文化旅游城际客运氢能示范项目、郑汴濮陆港联运物流集散货运氢能示范项目、郑汴洛濮绿色低碳市政交通氢能示范项目。积极探索氢能在分布式能源、储能领域的应用,推动氢能在冶金、建材、化工等工业领域融合发展。
(二)构筑产业节点。
结合现有产业基础,构建郑州、开封、洛阳、新乡、濮阳五大氢能装备制造产业节点,贯通氢能产业链关键环节,大力发展氢能全产业链装备制造,依托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校,引进企业等开展战略合作,加快形成国内领先的氢能装备产业集群。
(三)建设氢能供应保障基地。
发挥工业副产氢资源丰富、靠近应用场景优势,建设豫北、豫西北、豫中南3个氢能供给基地,探索绿氢生产供应方式,拓展绿氢供给渠道。
六、乙烯等新材料产业
推进先进基础材料高端化发展,着力扩大再生金属生产规模,加快钢铁企业装备大型化改造,组建省钢铁集团、新材料投资集团,推进开封时代新能源全钒液流电池基地建设,支持大型骨干水泥企业开展兼并重组。加快洛阳百万吨乙烯项目建设,同步招引集聚产业链下游配套企业,力争实现落地一个项目、带动一个产业、形成新的引擎。(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
名词解释——
乙烯(Ethylene),化学式为C2H4,分子量为28.054,是由两个碳原子和四个氢原子组成的有机化合物。两个碳原子之间以碳碳双键连接。乙烯存在于植物的某些组织、器官中,是由蛋氨酸在供氧充足的条件下转化而成的。乙烯是合成纤维、合成橡胶、合成塑料(聚乙烯及聚氯乙烯)、合成乙醇(酒精)的基本化工原料,也用于制造氯乙烯、苯乙烯、环氧乙烷、醋酸、乙醛和炸药等,也可用作水果和蔬菜的催熟剂,是一种已证实的植物激素。
乙烯是世界上产量最大的化学产品之一,乙烯工业是石油化工产业的核心,乙烯产品占石化产品的75%以上,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世界上已将乙烯产量作为衡量一个国家石油化工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乙烯,相当于工业上的面粉,也被称为 " 石化工业之母 "。
从产业链来看,石油化工产业第一步开采获得原料油,经过炼制得到汽油、柴油等石油产品,再通过裂解化学加工得到基本化工原料,其中包括乙烯。由于石油化工产品 75% 以上都是乙烯产品,下游涉及农业、能源、交通、机械、电子等众多行业,乙烯炼化能力关系着一个国家石油化工实力,与经济密切相关。
目前,我国是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乙烯生产国。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2021 年我国乙烯产量 2825.7 万吨,同比增长高达 30.82%。但从潜在需求来看,远远不够,2021 年,我国乙烯当量消费量达到 5832 万吨。
洛阳百万吨乙烯项目——
据最新消息,洛阳石化百万吨乙烯项目已经进入专家综合评估论证阶段。 根据规划,洛阳石化百万吨乙烯项目位于洛阳市孟津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石化园区,规划占地面积约 280.92 公顷,用地性质为石油化工工业用地。
洛阳孟津区百万吨乙烯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00万吨/年蒸汽裂解装置等13套工艺装置,包括100万吨/年蒸汽裂解装置及后续的高性能茂金属聚乙烯m-LLDPE、全密度聚乙烯、高性能多峰高密度聚乙烯、高性能共聚聚丙烯、高抗冲聚丙烯、乙烯-醋酸乙烯聚合物EVA、环氧乙烷、丙烯腈、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氢化苯乙烯-丁二烯嵌段共聚物SEBS等装置及配套公用工程;项目总投资260.2亿元,建成投运后,预计年营业收入200亿元,可实现税收18亿元。 据业内人士测算,洛阳百万吨乙烯项目建成后,将带动上下游产业链条行业集聚发展,形成上千亿级的年产值和附加值产品,以 260 多亿的投资撬动当地近 2000 亿的 GDP 增量。在洛阳建设百万吨级乙烯项目,将有效填补河南周边地区乙烯供需缺口,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相关文件——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材料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主要目标
做优做精超硬材料,大力发展铝基新材料,培育壮大关键战略新材料。
到 2025 年,全市新材料产业产值突破 1000 亿元,实现规模以上新材料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
支持政策
(一)提升创新发展能力
1.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对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和前沿新材料的基础材料、基础工艺、规模化制备技术等重大基础领域的研究和高技术攻关。支持我市新材料企业对接高校院所,共同建设一批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产业研究院等创新平台,提升新材料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按照有关政策给予资金支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对在我市开展成果转化的新材料产业化项目,按照项目三年内设备和软件投资额的 20%,分三年给予总数不超过 1000 万元的资助。(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二)提升企业技术装备水平
2.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快新材料关键生产装备研发,发展新材料智能化、自动化装备系统,提升新材料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加强引导扶持,鼓励企业开展“机器换人”“生产换线”“设备换芯”,加快技术改造步伐。引导企业改造升级智能化生产线,在生产过程中应用云计算、工业互联网和智能感知终端等现代信息技术。鼓励装备企业积极对接新材料生产需求,引导新材料企业与装备企业开展广泛合作,加快开发应用新型高性能关键装备、智能化装备及精密检测仪器设备。(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三)加快新材料推广应用
3.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需要,推动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建设,促进供需对接与上下游协作配套,填补生产应用衔接空缺。组织新材料企业对接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电子信息等行业企业,针对需求特点,加快研发新产品,开展专场产销对接活动,推动本地化应用。加快新材料创新成果应用推广,对符合国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的产品,按照年度销售总额给予不超过 3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 200万元,单个产品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4.支持企业参加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利用市场化手段对新材料应用示范风险控制和分担,经国家认定符合要求的, 按照新材料保险投保年度保费 20%给予投保企业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四)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5.组建重点产业链联盟,发挥链主企业作用,协同破解科技创新、投资融资、绿色发展、转型升级等瓶颈制约与共性难题。支持骨干企业开展兼并重组,整合品牌资源和创新资源,打造“平台型”、服务型企业和全产业链服务供应商。支持新材料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道路,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省“专精特新”企业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6.支持新材料企业扩大规模能级,对入库的规模以上新材料企业(不含铝基新材料),以上年为基数,主营业务收入 5000 万元以上,每增长 1 个百分点,奖励 5 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五)加快铝工业高端化转型
7.引导铝加工企业对照行业领先水平,强化创新研发设计,在高端铝合金材料等领域实现新突破。对符合《郑州市高端铝加工产品和高端氧化铝产品指导目录》要求的铝加工产品,年销售额首次达到 5000 万元、1 亿元、3 亿元的,分别给予 100 万元、200 万元、500 万元的奖励;产品上年度销售额达到 3 亿元的,以上年度申报销售额为基数,每增长10 个百分点,奖励 100 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为 1000 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8.鼓励氧化铝企业对接市场需求,提高产品品质,开发高纯氧化铝、多品质氧化铝等新材料产品。对符合《郑州市高端铝加工产品和高端氧化铝产品指导目录》要求的氧化铝产品,年销售额首次达到 2000 万元、5000 万元、1 亿元的,分别给予 50 万元、100 万元、200 万元的奖励;产品上年度销售额达到 1 亿元的,以上年度申报销售额为基数,每增长10 个百分点,奖励 50 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为 1000 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六)引导企业绿色发展
9.加快企业绿色化改造,引导企业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先进节能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创建一批“绿色工厂”。对新材料生产企业处理有毒有害废气废液废弃物(含危废、固废)的环保投入,按企业上年度实际支付环保服务费用及相关环保设施的固定投入部分的 20%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资助金额最高为 100 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七)强化人才支撑
10.依托“郑州人才计划”,定期发布新材料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引进新材料行业高层次人才(团队)。支持新材料领域重点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龙头企业高层次人才积极申报进入国家、省、市人才计划。支持优势新材料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研发中心和重点企业合作,培养新材料高端技术人才,支持重点高校增加新材料专业,培养新材料研发创新人才和工程技术骨干人才。支持各区县(市)中高等职业院校,结合新材料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开展校企合作,共建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为企业培养普通工人和技术工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
(八)加强金融支持
11.优选一批“专精特新”新材料企业纳入上市企业培育库,落实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绿色通道”制度,积极帮助企业解决股改、上市挂牌、并购重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完成各类核查报告认定并出具证明函件,推动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天使基金、风投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加大对“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 A 类和 B 类的新材料企业支持,拓宽社会资本投入渠道。(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工信局)
做实体经济需要了解这些政策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实体经济是一国经济的立身之本、财富之源。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根本所在,是新时代构筑国家和地区发展优势的重要支撑。
新的一年,河南要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高度,我们要准确把握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的战略意义、主要举措和实现途径,积极推动实体经济做强做优。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一)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二)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及时拨付奖补资金,引导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
(三)政府采购工程要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按照统一质量标准,2023年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非预留项目要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增加中小企业合同规模。(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
二、强化金融支撑保障作用
(一)落实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按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包括通过延期还本付息形成的普惠小微贷款)的2%提供资金支持。(责任单位:人行郑州中心支行)
(二)加大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严禁银行、保险机构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服务费用或变相转嫁服务成本,力争2023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中续贷和信用贷款占比较2022年提高,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总体较2022年有所下降。(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
(三)加强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的支持,对2023年3月31日前到期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实行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
三、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一)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常态化开展产销、产融、用工、产学研“四项对接”活动,建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库,力争2023年新培育“头雁”企业100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家,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500家。(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名词解释——
“万人助万企”活动是河南省委、省政府帮助企业解决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瓶颈制约,推动全省经济发展提质提速的重要举措。 具体措施涉及“政策、稳岗、用工监测、岗位对接、人才落地、权益保障、‘放管服’和责任考核”八个部分。 措施要求,要指导企业用足用好政策,把政策的“含金量”彻底释放出来;着力摸清企业存在的涉及人社现实困难和问题,进企业、解难题、见实效;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服务企业水平。
措施提出,全省将继续落实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2年4月30日。其中,将对符合用工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 “万人助万企”活动将对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企业员工总数、缺工人数、空岗结构等,实施“人社专员”服务制度和“用工需求清单”制度与监测,并形成“人社政策清单”。同时,将建立企业家职称申报评审“直通车”制度,统筹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指导鼓励企业自主开展职工培训、评价;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
相关文件——
2022年5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制造业头雁企业培育行动方案(2022—2025年)》指出到2025年,力争在产值规模30亿元以上的传统产业企业、10亿元以上的新兴产业企业、1亿元以上的未来产业企业中,认定一批头雁企业,形成十百千亿级优质企业雁阵。
2021年10月15日,河南出台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方案(2021—2025年)重点培育10个重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其中万亿级7个、5000亿级3个,力争形成2—3个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打造30个左右千亿级现代化产业链,先导布局3—5个未来产业链。围绕重点集群和千亿级产业链,统筹布局30个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或创新联合体,实施300个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推广应用3000个以上集群创新产品,集群协同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二)实施企业上市五年倍增行动,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实行上市奖补,推动平台企业、数字企业、生物企业等优质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河南证监局) 相关文件—— 2022年6月29日,河南发布《河南省推进企业上市五年倍增行动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
自2022年起5年内,力争每年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20家,实现我省上市公司总数突破200家。其中郑州市新增33家,洛阳市新增13家,平顶山、新乡、焦作、南阳市各新增8家,许昌市新增7家,开封、安阳、鹤壁、漯河、三门峡、商丘、信阳、周口市各新增5家,濮阳、驻马店市各新增4家,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各新增3家。新三板挂牌企业突破500家,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突破1000家,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上市后备板、基金板、“专精特新”板挂牌企业突破2000家。全省多层次资本市场总体规模、层次结构、功能作用等发展水平稳步提升。
相关支持政策——
加大财政奖补力度。整合省级政策性扶持资金,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挂牌。对企业上市实施分阶段奖励,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在我省的企业申请在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按照辅导备案登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受理申报材料两个节点,由省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150万元补助。对在境外主流资本市场上市并实现融资的企业,省财政给予200万元补助。对在境内外并购上市并将注册地迁回我省的上市公司,省财政给予200万元补助。对通过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实现融资的企业,省财政按照不超过融资额的0.1%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各地要制定相应奖补政策。(省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河南证监局负责)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在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符合相关规定的,可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因改制产生的当期需要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款,如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的,可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省税务局、财政厅负责)
(三)落实中央资金支持政策,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有效期内按照不超过设备、软件实际投资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相关文件——
《河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河南省“专精特新贷”业务实施方案》、《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河南”真金白银“政策——
一、加快梯度培育
(一)完善梯度培育体系。按照国家《“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要求,进一步完善我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到2025年,力争每年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10000家、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家、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家。(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二)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支持各地制定培育计划和扶持措施,推动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对标全省梯度培育体系目标,高位嫁接传统产业、抢滩占先新兴产业、谋篇布局未来产业,聚焦特色产业和细分领域,按经济总量、企业数量、现有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数量等综合指标,按比例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对具有“专精特新”发展潜力的企业早发现、早培育。(责任单位: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加强财税支持
(一)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税收服务“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开通税费服务直通车,提供“点对点”精细服务,建立“一户一档”,实施“一户一策”,进行滴灌式辅导培训,推送减税降费红利账单,确保税费政策直达快享、应享尽享。(责任单位:省税务局、财政厅)
(二)支持企业承担和实施重大创新项目。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和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战略任务和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专项。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联合实施、取得标志性成果的项目,达到一定体量的可纳入省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并按照研发投入给予一定比例支持;对联合承担并获得国家重大项目立项的,按照国家拨付经费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三)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对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处于有效期内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年度投资计算区间内用于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购置设备、软件,按照实际投资给予不超过3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三、强化金融服务
(一)拓宽融资渠道。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息共享机制,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河南站)、省中小企业融资云平台支持范围,常态化组织银企对接活动。统筹用好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开发“专精特新贷”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属信贷产品,形成银行直贷、银担合作和投贷联动等多层次、特色化的金融服务模式。建立“政银担”联动机制,引导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逐步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鼓励各地政府加强与保险机构合作,推行“政银保”模式,建立政府、银行、保险机构三方风险共担机制和超赔补贴机制,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融资便利功能,持续推广“信保+担保”融资模式,为“专精特新”中小出口企业提供融资增信。(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二)发挥基金作用。充分发挥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作用,改进创新基金投资管理和考核评价办法,重点用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鼓励支持各地多渠道筹措资金参与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子基金,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拓展股权融资渠道。(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三)促进企业上市。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开设“专精特新”专板,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加快企业股改、上市。对申请在沪深交易所、北交所上市的省内“专精特新”企业,按照辅导备案登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受理申报材料两个节点,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150万元补助。申请境外上市融资的省内企业,在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后,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补助。对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并实现融资的省内企业,省财政给予不超过融资额0.1%的补助,每户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河南证监局、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推进育才引才
(一)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开展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围绕国情教育、宏观经济形势、产业发展趋势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等内容,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每年不少于1000人次,提升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二)支持企业技能人才培养。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全面提升职工职业技能水平,指导企业自主开展技能岗位人员定级晋级评价,按规定给予备案机构评价补贴,逐步实现全员持证。持续实施技师培训项目,加快“专精特新”等重点领域急需紧缺技师、高级技师培养,在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支持企业职工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促进优秀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三)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实施“中原英才”计划等人才引育工程,精准引育一批高层次领军型人才和团队,为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和成果的人才提供个性化政策支持的“绿色”通道,搭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层次人才供给渠道。(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打造服务链条
(一)建立服务机制。重点打造一批专业性、服务能力强的公共服务平台,构建资源整合、空间聚合、服务融合、政策适合的中小企业服务生态,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点对点”“一站式”服务,实现“万人助万企”活动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全覆盖。鼓励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定制专属服务包,提供个性化服务产品,将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作为年度综合考评的重点内容。对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分档次奖励,其中,一等奖奖励50万元,二等奖奖励30万元,三等奖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二)建立服务团队。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求为导向,组织各领域、各行业专家学者和志愿者服务站提供政策、法律、金融、管理、技术、创新创业等方面的咨询和个性化解决方案。组织节能诊断机构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支持计量技术机构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计量技术服务。(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市场监管局)
(三)开展服务活动。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积极搭建成果展示、产融合作平台。组织各类媒体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系列宣传,选树发展典型。依托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开设“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栏,对企业进行全面推介和宣传,提升企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鼓励各地以优先采购、增加预留份额等方式,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品的首购首用和推广应用支持。组织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省内外展会,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重点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区域性展销洽谈活动,推进企业间交流与合作。组织企业“走出去”与境内外企业开展产能合作和技术合作,瞄准海外行业龙头和有技术专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机构,谋划和对接一批产业项目,力争在引进核心技术、关键设备、营销渠道和人才团队方面实现新突破。(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商务厅、省政府国资委,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郑州”真金白银“政策——
郑州到2025年,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一)总体数量大幅增加。力争创新型中小企业达到8000家;“专精特新”企业达到2600家,其中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500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130家,“单项冠军”企业(产品)达到15家。
(二)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培育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发展特征企业1000家,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平均比重达到3.5%以上,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三)主营业务更加聚焦。专业化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增长率达到12%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全部营收72%以上,为大企业或龙头企业配套生产关键零部件、元器件企业200家。
(四)生产管理精确高效。培育认定200家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在细分市场占有率在全省前5位的精细化生产、管理和服务企业。
(五)品牌特色更加凸显。培育认定100家本地特色企业,100家以上质量标杆企业,1000家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企业,推动企业特色化发展。
重点任务——
建立企业培育库。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市和区县(市)分级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对照国家、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分层次分行业梳理辖区企业,对具有“专精特新”发展潜力的企业均纳入培育库。加强对入库企业分类指导和跟踪服务,实施动态管理,支持、培育企业梯次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单项冠军”企业、“单项冠军”产品的,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
加快小微企业园建设。打造一批“专精特新”优势突出的小微企业园、集聚区,为小微企业抱团发展和“专精特新”企业集群化发展提供载体。鼓励市级小微企业园对入园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三年房租优惠,并对入园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电费进行补贴。 加强人才支撑。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企业家分层培训,组织全市“专精特新”企业经营管理者到国内外一流高校、企业学习研修,每年参训企业不少于1000家。实施郑州人才计划,落实海内外高端人才、科技领军人才、产业骨干人才、青年人才和名师名医名家专项,为企业搭建高层次人才供给通道。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养技能人才,按照新培养技师、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提升培训的不同类型,分别对培养机构按每人3000元、4000元、2000元标准进行补贴。
(四)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缴费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用气实行“欠费不停供”,缓缴期限至2023年3月31日,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基金入郑为创业者培育热带雨林
河南将进一步激励中介机构,积极委托具有丰富招商资源的专家智库、咨询机构、基金公司、行业商协会开展协作联动招商。(责任单位:省商务厅、财政厅)
相关文件——
《河南省促进创业投资发展办法》、《河南省促进天使风投创投基金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关于郑州市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实施意见 》、《郑州市大力开展“基金入郑”行动若干政策措施》
“真金白银”——《郑州市大力开展“基金入郑”行动若干政策措施》
一、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基金是促进产业发展的源泉活水,为解决好基金管理机构“募资难”问题,一方面,将郑州市产业发展母基金从200亿元增加到500亿元,出资比例上限提高到50%,返投要求由原来的1.5倍降低至1倍,并同步放宽返投认定标准,大幅拓宽市场化基金管理机构募资渠道,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化基金管理机构的束缚,降低募资难度,激发市场活力。另一方面,设立总规模50亿元的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围绕产业发展方向,联合知名投资机构设立专业子基金,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互动,支持创新驱动发展。
二、风险共担机制进一步完善
风险控制是基金产业发展之本,针对部分投资机构不敢投、不愿投等问题,一是设立创业投资风险补贴,对创业投资基金投资中原科技城内科技企业发生风险损失的,按照股权投资金额的10%给予投资风险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100万元,同一创业投资基金最高补贴1000万元。 二是实施早期投资奖励,支持各类基金“投早、投小、投科技”。创业投资主体投资初创型科技企业的,根据投资年限,按照股权投资金额的3%~5%给予奖励,最高可达1000万元。三是鼓励金融机构与私募基金 “投贷联动”,对与创业投资基金开展投贷联动的金融机构,按照贷款金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可达50万元,引导金融机构与创投机构联动投资、风险利益深度绑定。
三、人才吸引政策进一步提升
人才是基金产业的核心资产,为汇聚一批行业发展高素质人才队伍,郑州市综合施策: 一是设立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对在中原科技城经认定(备案)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人才,年工资薪金40万元以上的,按其年工资薪金的5%~20%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设上限,能力越大、奖励越多。 二是实施人才引荐贡献奖励,对引入项目落地的投资机构,按照引进项目首年实际经济贡献的5%给予管理团队奖励,最高可达100万元,相关奖励直接奖到个人。 三是完善人才综合服务。对入驻智慧岛的私募基金类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在办理户籍及子女在郑东新区管辖范围内入学、就医等方面提供优先服务,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类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可在郑东新区优先购买或租赁人才公寓。
四、发展配套服务进一步优化
良好的配套服务是产业发展的前提和保证。为营造基金产业长期健康的发展环境,主要采取五项措施: 一是构建“一站式”服务体系,简化入驻流程,提供快捷审批服务。 二是积极引入中介服务,完善基金行业发展配套服务。 三是实施基金展业奖励,对在中原科技城新设基金的,按照实缴资本规模的1%~1.5%给予落户奖励,最高达1500万元。 四是对入驻基金管理机构提供拎包入驻办公服务,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机构,可提供最高5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房租补贴,营造良好办公环境,筑巢引凤、招才引智。 五是对于投资机构在中原科技城举办创业投资相关的大型峰会、论坛活动的,最高可给予100万元经费补贴,大力支持各类基金机构对接行业新动态、引进新思想。
五、产业投资导向进一步强化
突出企业培育,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发展方向,着力打造产融共促共进发展新格局。 一是积极引导“专精特新”发展,对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的,由财政资金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为基金投资提供先导,财政奖补资金与基金投资接续发力,共促共进。 二是成立产业金融投资联盟,搭建基金、金融与产业项目互联互通平台,定期组织项目路演、融资对接、政策宣讲等活动,推动金融机构与产业基金加大在产业投资领域合作力度,完善资金与政策综合服务。 三是大力支持领军型企业发展,通过支持核心企业,集聚上下游企业,夯实产业基础,植大树、育深林。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可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是支持企业申请发明专利,对企业获得发明专利,其专利产品2年内年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按照销售收入的2%给予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筑牢企业发展核心竞争力。
相关会议——
2022年9月29日,以“凝聚创新力量·共创中原未来”为主题的2022中国(郑州)基金产业投资合作峰会在河南郑州开幕,来自国内创投行业的专家学者、头部创投机构领军人等共聚郑州,探讨新发展格局之下,如何抢抓基金撬动产业升级新机遇。
当日峰会上,郑州市发布了《郑州市大力开展“基金入郑”行动若干政策措施》,面向全国招纳优秀基金管理机构与人才。此次发布的政策措施从“加大对基金管理机构募资支持力度”“构建基金投资风险共担机制”“实施人才综合奖励”“优化基金配套服务”“加强产融共促共进”等五大方面予以细化和明确。 同时,郑州市产业发展母基金首批拟合作机构名录正式公布。首批拟合作机构共30家,包含综合类投资机构10家、先进制造领域投资机构11家、半导体领域投资机构4家以及生物医药领域投资机构5家。
据介绍,目前郑州市产业母基金已合作机构5家,合作基金6只,规模102亿元;正在洽谈合作机构8家,拟合作基金8只,总规模265亿元。
下一步,郑州市将重点与名录内机构加强合作,以引入更多优质创投资源。 相关基金公司—— 2022中国(郑州)基金产业投资合作峰会透露,参考机构排名、募资能力、投资管理能力、投后赋能能力、与郑州合作意愿等标准,郑州市选择了约30家知名基金管理机构,作为我市产业发展母基金第一批拟合作机构名录。
目前,我市产业母基金已与深创投、前海方舟、同创伟业、中金汇融等机构合作基金6支,规模102亿元;正在与前海方舟、同创伟业、中金资本、湖北高投、春华资本、长城资本、招商致远、中鼎开源等8家机构洽谈合作,拟合作基金8支,总规模265亿元,其他机构也在积极对接当中。
会上明确,产业基金是郑州构建“创新创业创造+创投”新发展格局的“牛鼻子”。未来一个时期,我市将加强与知名基金管理机构合作,为郑州引入更多优质创投资源,构建覆盖重点产业领域和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政府产业投资基金体系,构建全要素基金生态,力争到“十四五”末,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总规模突破2000亿元,把郑州市建设成为中部地区规模大、活力强、环境优的创业投资中心。
外资外贸助推枢纽升级
外贸外资作为一国联通内外市场和资源的重要纽带,事关经济全局、就业大局。外贸外资稳定,能够充分利用全球要素和资源,及时获取产业发展前端生产要素,同时融入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稳固后端庞大的市场需求,应对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的不确定性,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稳外贸稳外资是经济结构提档升级的持续动力。稳外贸稳外资能够推动健全绿色贸易标准和认证体系、打造绿色贸易发展平台,带动关联产业转型升级。
如今,国内外经济环境越是错综复杂,河南越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推动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发展。
一、稳定对外贸易
(一)大力发展口岸经济,深化郑州—卢森堡“双枢纽”合作,开工建设郑州航空邮件处理中心,高标准建设郑州国际陆港航空港片区,实施中欧班列省内货源发掘和“班列+园区”行动,整合重组省内港口资源,完善空陆水多式联运体系,加快推进综保区、运输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申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
相关文件——
“双枢纽”合作方面,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与卢森堡芬德尔国际机场《深化航空“双枢纽”战略合作协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河南分公司与郑州市人民政府《深化合作暨服务“空中丝路”专项合作协议》。
(二)持续扩大中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统保平台覆盖面,对纳入年出口300万美元(含300万美元)以下小微企业统保平台的,保费全额补贴;纳入300万—600万美元统保平台的,保费补贴80%。对企业自行缴费投保一般贸易、加工贸易、跨境电子商务等出口信用保险的,最高补贴实际缴纳保费的50%。(责任单位:省商务厅、财政厅)
(三)鼓励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省级和郑州市按年度总预算不超过4.5亿元的规模继续支持郑州E贸易核心功能集聚区建设,对省级跨境电商示范园区暨人才孵化平台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省商务厅、财政厅)
二、精准招商引资
(一)编制发布《河南省外商投资指引》,研究细化外商投资生活及人才保障、会展活动举办等配套政策,持续提升政策可操作性,最大限度释放外资政策红利。(责任单位:省商务厅、财政厅)
(二)加快推进中德(许昌)产业园等国际合作园区建设,实施对欧合作专项行动,谋划举办在豫外资企业圆桌会、跨国公司中原行、卢森堡投资贸易洽谈会等系列活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
(三)鼓励存量外资企业使用境内利润增资或新设企业,对新设(含增资)外资项目(不含房地产业、金融业),省财政按到位资金额每100万美元奖励10万元,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四)推动“空中丝绸之路”国际合作论坛机制化、平台化、项目化发展,争取成为国家“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分论坛。继续办好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大会、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数字经济峰会等重大招商活动,每年省级层面在境内外组织重大招商活动10场以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
名词解释——
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国际合作论坛,于2022年11月在郑州市举办,主题是“做大做强中卢货运航线‘空中丝路’”。论坛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卢森堡交通和公共工程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民航局主办,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外事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中国民航局国际合作服务中心、郑州市人民政府、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卢森堡国际货运航空公司、河南民航发展投资集团、河南省机场集团承办,并由外交部特别支持。
本次国际航空货运枢纽论坛由中国民航局国际合作中心、河南省发改委、河南机场集团主办,来自河南省政府、中国民航局、清华大学、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航空公司、货代公司、物流集成商等嘉宾将围绕我国国际航空货运枢纽发展、双循环格局下航空货运转型、海外货站建设、绿色机场建设、郑州生鲜港建设等内容进行深度解读和研讨。论坛还将发布支撑“空中丝绸之路”发展的新项目,主要有《河南机场集团“十四五”及中长期推进“空中丝绸之路”建设的工作方案》,由国内顶尖高校和研究机构联合成立航空物流高质量发展研究院等。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国际合作论坛达成了推进“空中丝绸之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共识,签约发布了31项重要合作项目 。
相关解读——
2022年11月16日上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民航局、卢森堡交通和公共工程部、河南省政府主办的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国际合作论坛,在郑州市举办。
五年前的6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会见卢森堡首相格贝泰尔时强调,要深化双方在“一带一路”建设框架内金融和产能等合作,中方支持建设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
由此,拉开了建设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打造郑州枢纽经济新高地的大幕。
建设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是河南实施民航优先发展战略的逻辑延伸。
2006年12月,时任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在郑州新郑机场调研时指出,目前河南最大的郑州机场,在全国机场的排名仅为第21位,与河南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的全局相比显然滞后。他由此提出,实施航空优先发展战略,实现河南航空业的跨越式发展。
2007年,河南省委、省政府正式提出实施民航优先发展战略,并采取了一系列战略举措。 2009年6月30日,国家民航局与河南省签订《关于促进河南民航发展的会谈纪要》,明确国家民航局支持河南省实施优先发展民航战略,双方将共同加快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的建设与发展。
2012年2月,国家民航局与河南省政府签署《关于加快河南省民航发展的战略合作协议》,全面加快民航发展建设步伐。 2013年,河南民航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卢森堡货航正式“联姻”,开始打造横贯中欧的“空中桥梁”,构建覆盖全球的“双枢纽”航空货运网络。
2016年1月,河南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航业发展的意见》的1号文件,明确了“坚持东联西进、贯通全球、构建枢纽的战略导向,以郑州航空枢纽为支点构建‘空中丝绸之路’”的指导思想。
2016年10月召开的河南省十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空中丝绸之路、陆上丝绸之路和网上丝绸之路”的构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建设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的重要指示,是对河南实施民航优先战略及推动航空枢纽建设思路的充分肯定和热情鼓励。
建设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标志着河南民航优先发展战略升格为国家方略。
在实践层面,河南在实施民航优先发展战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2013年,河南航投与卢货航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九年来,双方按照协议精神不断完善通航点布局和航线。
2015年1月,河南航投与卢货航在卢森堡当地成立了“新鲜卢森堡”公司,把航空货运转化为贸易往来,将跨境保税产品从欧洲市场“搬”到百姓家门口。 在深化航空货运合作的同时,豫卢“双枢纽”不断助推河南省与欧洲经贸及人文、旅游交流的步伐。 目前,卢货航累计国际货运量、国际货运航线数、国际航班数量、国际通航点等主要指标均居郑州机场首位。
早在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工作时就指出,希望郑州国际陆港建成连通境内外、辐射东中西的物流通道枢纽,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多做贡献,从而肯定了郑州在陆路即“一带”国际经济合作方面的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建设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的指示,又充分肯定了郑州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空中”优势,指明了河南全方位融入“一带一路”的努力方向。
如果说,以前郑州航投与卢森堡货航联姻还属于地方推动的企业行为,那么现在,这种合作则体现的是国家意志,也可以说,河南坚持民航优先发展,推动航空货运跨越式发展的战略已经升格为国家方略。
建设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带动河南航空物流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通过郑州与卢森堡合作建设“空中丝绸之路”,意味着我国推动的“一带一路”战略将形成陆海空的立体态势和多维多元对外开放的格局,其辐射面、带动性和影响力都将得到显著提升。
5年来,河南以郑州—卢森堡“双枢纽”建设为着力点,打造国际合作互促共赢新纽带,基本形成了以郑州为中心,“一点连三洲,一线串欧美”的航空国际货运网络。 郑州机场货邮吞吐量增长了54.4%,连续两年跻身全球货运机场40强。卢森堡芬德尔机场货邮吞吐量增长了40.3%,在全球货运机场排名从第20位提升至第18位。
“双枢纽”建设有力促进了中卢两国关系友好发展,卢森堡成为第一个正式提出加入亚投行的欧洲国家、最早加入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欧盟创始成员国之一。
疫情肆虐的三年内,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不停飞、不断航,成为卢森堡及其他欧洲地区的生命线。
建设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要聚焦打造郑州枢纽经济新高地的目标。
要通过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建设,发挥郑州产业优势,促进郑州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新兴产业能级,加强供应链创新发展,增强供应链的核心竞争力,切实加强供应链稳定性和安全性,推进产业链供应链一体化建设。
要通过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建设,引领中原城市发展和落实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的国家战略,深化郑州与中原城市群以及周边城市的产业合作,建设具有区域竞争力的产业集群,确立郑州国际供应链枢纽城市地位。
要通过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建设,进一步提升郑州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辐射作用,拓展全球交通物流覆盖面,充分调动“一带一路”供应链价值资源,大力拓展北美、欧洲、东南亚等全球重要市场。明晰打造郑州枢纽经济新高地的路径和方法。加强产业物流联动融合发展,提高产业供应链韧性。(正观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