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院 25 日对外公布了“2015 年河南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等内容,富士康前、现员工勾结非法“刷机”案位列其中。2011 年 12 月至 2012 年 4 月,在深圳富士康公司从事过苹果手机生产加工的前员工吴某等人,离职后不久便勾结郑州富士康公司部门主管段某等人和深圳富士康公司员工暨某侵入富士康公司和苹果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改机”“解锁”美版苹果手机共 9000 余部,违法所得共计 300 余万元。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显示,吴某等人非法获取富士康公司和苹果公司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对吴某等 9 人分别判处 2 年至 5 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 441 万元。原文链接